南京市宜兴商会成立于2006年1月,现在册会员企业300余家,分别涉及现代服务业、高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环保生态农业等多个领域,涌现出一批有实力、有创新力、有带动力的重点企业,秉持“理商立道、诚信立德、创新立业、团结立足”的新时期宜商精神,化挑战为机遇,变危机为商机,先后荣获省市荣誉四十余项,成绩斐然。在商会新的发展征程上,将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升级,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聚力政治引领有“高度”、服务会员有“力度”、品牌建设有“深度”、行业交流有“宽度”、履行责任有“温度”,以新质生产力推动数智商会和会员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南京、宜兴两市民营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车船税新政8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从8月1日起,宜兴市将全面开征2007年度车船税。

  据介绍,新的车船税条例与原来的规定相比,在征税范围、减免税范围、计税依据、纳税义务人、纳税地点、征收方式和纳税时限等方面均有了较大变化。其中,新的车船税条例确定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车船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机动车的车船税由保险机构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另外,车船税征收的定额税率也有了较大调整,我省范围内载人客车每辆年税额最高600元,最低180元;载货汽车每吨年税额最高60元,最低24元;机动船舶每吨年税额最高6元,最低3元,税额标准较以前有一定提高。同时,在8月1日前已参保交强险的单位和个人,在明年再次参保交强险时,要同时缴纳2008年度车船税并补缴2007年度的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