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宜兴商会于2006年1月成立,现共有会员企业近300家,涌现出一批有实力、有创新力、有带动力的重点企业,为南京、宜兴两市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服务和促进作用。创新、年轻、睿智、责任是对宜商的特点概括。商会会员企业已拓展到新能源、高科技、房地产、电线电缆、都市经济园区、环境工程、化学化工、电力设备等各个领域。
    商会自成立以来,先后被评为“2007—2008年度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先进单位”、“2008年度南京市在宁异地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09-2011年度南京市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南京市民营经济发展优秀服务机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 “2011-2012年度在宁异地商会秘书处工作先进单位”、“2011-2012年度南京市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3-2014年度,2016-2017年度在宁异地商会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度南京市城市综合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同时,中共南京市宜兴商会党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对来高淳县注册的县外企业的奖励规定
对来高淳县注册的县外企业的奖励规定


    根据高政发(2001)50号、(2001)73号及高财组发(2002)2号文规定,对来我县注册的县外企业实施以下奖励:

一、注册企业所交纳的营业税,五年内按其税额的40%给予奖励;所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五年内按其税额的20%给予奖励。

二、对交纳增值税的注册企业,按下列办法给予奖励(原则上适用于商贸型注册企业,对生产型注册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1、年度纳税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三年内按其税额的8%给予奖励。

2、年度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其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三年内给予10%的奖励。

三、根据“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奖励资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四、奖励资金自税款入库后的一个月内,凭纳税证明,分别到县、镇财政领取。县、镇财政通过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专户列支。

五、奖励政策如遇国家和省市财税政策重大变化则作相应调整。

联系单位:高淳县交通局    地址:南京市高淳县镇兴路156号(211300)

电话:13805196809      传真:57331907

 

 

( 200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