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评选
商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的意见
商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商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发商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经商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各会员单位中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商会会员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商会各会员或负责与商会联系、沟通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工作认真、作风扎实,能够保证商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能够严格按照商会的章程,主动交纳会费,积极支持商会工作,全面配合商会的各项组织活动。
3、在调查研究、参政议政,促进当地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以及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成效,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3、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发展会员有计划、有目标、有落实。会员活动形式活泼有趣、内容丰富多彩,会员有较高的参与度。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基础和专业水平。
2、热爱商会工作,爱岗敬业,熟悉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能积极认真地协助和配合商会完成安商稳商招商引商的任务。
3、密切联系会员,努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做会员的贴心人,热心为会员服务,在会员中有较好的口碑。
4、守法、自律,公道正派,在会员中有威信。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1、自评、互评。商会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总体衡量、评议,填报推荐表,交商会秘书处。
2、审核。商会会长办公会根据总体条件,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3、表彰。对商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附:2009年度商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009年度商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请与商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25-86417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