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2021年5号文《关于认定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南京市宜兴商会被认定为全国“四好”商会。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认定 2019—2020年度 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机关各部 门,各直属商会:
2019年以来,各级工商联按照全国工商联关于 2019-2020 年度“四好”商会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以“政治引领好、 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 商会建设,加强对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发挥商会职能作用。
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引导 商会团结带领会员企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两年的工作实践,涌现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自身建 设过硬、作用发挥充分的“四好”商会。
按照《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2020年度全国 “四好”商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全国“四好”商会 建设标准,在各地工商联逐级推荐、省级工商联审核把关、全 国工商联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认定1478家商会为 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 商会。
希望这1478家商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商会建设水平,为开创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级工商联要持之以恒加强商会建设,着力解决商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工作内涵,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手段,努力提升指导引导服务商会的能力水平。
广大商会组织要以全国“四好”商会为标杆,积极参与到各级工商联开展的“四好”商会创建工作中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商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一流商会。
附件: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名单(节选)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21年 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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